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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、公安分局局长储志林被起诉

下城检察 杭州检察 2021-04-28

2020年7月3日,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,杭州市公安局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储志林受贿一案,经杭州市检察院交办,由下城区检察院向下城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储志林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起诉书指控:2006年至2018年,被告人储志林在先后担任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党委书记、杭州市淳安县委常委、淳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又利用其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多次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相关链接: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、公安分局局长储志林被逮捕


编辑 | 方利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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